www.ttxs234.com
[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小说介绍
[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_纽扣

[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jī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

天台上的梦

小说主角:

相关标签: 夫妻 POPO 良家 po文 都市 言情 都市言情 故事 情深 选择

最后更新:2024/2/19 0:00:00

最新章节:[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最新章节 第二十七回 2024-02-19

小说简介:这是一个强抢良家夫男,从他抵死不从到伉俪情深的故事。闻青司接替她父亲掌管虎纹寨后第一件事,就是下山,绑人。闻青司绑了一对夫妻,看着一男一女跪在她面前,忽然心软道:“我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就是喜欢把什么鸳鸯都给拆散喽。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一她留下,二你留下。”“让我走。”“让她走。”二人…

内容摘要: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jī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再去王玲珑最爱的包子铺给她买包子。包子买回来,王玲珑刚好吃上热的。王玲珑尝了两口包子,便扔在了猪食中,说了句“腻了。”孟不究想着她吃了那么多天,腻也是正常的,不过她这样做浪费了粮食。“玲珑,下次吃不完可以给我。吃腻了,我明天给你买别的。”王玲珑没有回他的话,而是从上到下打量着他。他穿的一身白衣,衣摆处是绣上去的青sè祥云。是她前几天叫人给他做的一件,她骗他是她亲自绣上去的,他竟对她感激涕零的,引起她一身哆嗦。这就是没见过别人的好,你稍微施舍他一点,他便像gǒu一样向你摇尾巴。明明有下人可以做的事,他偏要亲力亲为,可王玲珑不需要这种感激,这种爱对她来说像鼻涕一样黏在她身上,恶心至极。孟不究这人吧,能看,除此一无是处。他当她是娘子,可她从来没当他是相公。王玲珑家里世代靠做灯笼为生,到她爹已是八代传人。王玲珑为家中独女,颇具经商头脑,她每天忙着想如何将生意做的更大更广。孟不究先回房收拾了被褥,又将她的衣物拿去洗干净,然后才去店里做灯笼。他也能写得一手好字,在灯笼上附诗绘画皆由他来。王玲珑极少待在店里

TXT下载:电子书《[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mp3

开始阅读第1章 回 有声小说第1章 回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相关书单
[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类似小说
[小说]孟不究的一天有做不完的活。鸡打鸣时,他便起了。为了不吵醒她,他的动作总是很轻。他要先去厨房煎药,然后书评精选
zssq2080
挺不错的,好看好看
zssq3941
就我一个人了吗?快来扫墓了。
小明
挖这么大个坑也不填下
思念远方
我蛮喜欢这本书的,打算囤一段时间再看,结果作者你烂尾了
zssq8860
言和我的,不服憋着!!!
李倩
三年啦,我居然还记得这本引我入V圈的书啊。 过来打个卡。
凌宇辰
作者大大不打算更几章番外吗,我一人血书求番外!哇啊啊啊啊啊啊,言和小天使哇!
(小声bb)作者大大应该考虑加一下妄想症系列
emmmmm好不现实哦
咬你哦
一口气看完103章,也就是现有的章节,总的来说勉勉强强能够看下。
B站,洛天依,言和,乐正绫……这些应该算是加分项吧,能够吸引一波粉丝。
然而,剧情瑕疵较多,没有交代清楚主角的能力,鬼畜,音乐,代码编程……无所不能型
爽点不足,强行装逼却尬得要死,慕容家族简直就是一个笑话23333
总之,打发时间吧,毕竟写v家的小说还是很少的。
推荐《我的妹妹洛天依》
回来瞅瞅
作者加油!

有可能是继 我的妹妹洛天依 以来最好的

千万别太监了

哈哈 ( ̄ж ̄) 一本满足!!
Tim
加油,好好写吧!万恶的五十字!万恶的五十字!万恶的五十字!万恶的五十字!万恶的五十字!万恶的五十字!
少女,来瓶伏特加
为什么你们那么喜欢鬼畜呢!?我完全看不懂鬼畜是什么,声音也吵的要死,还有这书正宗的小白文………………
滑稽😊
万恶的50字 。。。。。。。。。。。。。。。。。。。。。。。。。。那。。。。。。。。。。。。。
zssq4368
继写<食色天下>吧!!章鱼哥。
兜兜里没糖68
好久之前看的,很好喝。海景大酒店简单机械就休息锦绣江南下决心还想继续那些那些好辛苦心肌细胞行不行继续继续
A艺术小珠
我是一个不大爱看历史书的人,对于历史人物的了解也是相当的少,对于书籍我会对如何管理自我,如何高效学习之类的,可以有利于自己成长的书更加的感兴趣。而没回看到历史书的时候,我总是很头大。

直到看了石章鱼的这本小说之后,我竟然破天荒的想去看历史小说中的人物了,他给我打开了一个新思路,一个学习历史书籍的方法。学习历史书籍的时候,不一定要一页一页去读书中的内容,可以从人物特点性格下手。比如嬴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性格,所以导致了他在后面执政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老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做过了什么事情,对当时造成了什么影响。从人物的性格特点下手,可以让我们更加感同身受,更加了解历史人物,这样对学习历史来说,会更加有趣。

至于为什么会在看到石章鱼的小说之后,会特意去看历史书,最主要的原因是想去看一下历史中,这些伟大的人物是否真有他说的那样。发现石章鱼在写历史人物的时候,很有技巧,他会抓住历史人物的一两个性格特点,然后放大来写。比如嬴政,这个被誉为天生的帝王。

他为了巩固实力,总是对能够影响到他实力的人,痛下杀手。在书中,当嬴政的哥哥强行强夺王位,而他未能赶回秦国的描写。作者就很好的阐述了嬴政到底如何强大。

嬴政和主角一同潜入到宫中父皇的丧礼之上,嬴政胆识过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强行推开了父皇的棺材,并证实到父皇是被人所害,所害之人乃是他的哥哥,由此也断定了嬴政才是真正的继承皇位的最佳人选。

在这部小说当中,作者觉得嬴政胆大心思,足智多谋同时心狠手辣。在历史记载当中,大家普遍认为嬴政是一个性格扭曲,心狠手辣的人。而他的性格扭曲大部分是因为他的父亲。可以看到,其实作者是有根据历史记载来写的,不是说他觉得怎样就怎样,想当然胡编乱造。

聊完这些,我们还是来先看一下这部小说吧。名为《极品龙套》,又名《我的后宫史》。故事其实很简单,可以概括为第一人称的我,本来是一个龙套角色,偶然一次机会穿越到古代,然后为了回到现代,不断遇到各色美女,然后和她们发生各种关系。各色美女对其他人都不爱,唯独喜欢我的故事。

可以看到,故事的框架,内容发展都是很老套的,没什么新意。而且不得不说这篇小说,在一些情节上,存在着缺陷。就是没有填坑,不知道是因为追书没有补上去,还是作者就是没有把坑填上。像主角的爸爸,这个人到底是好是坏,最好和主角到底怎么啦,没有提及,多少有点遗憾,结尾感觉有点仓促了。

不过我觉得作者写这部小说的时候真的很用心,每章的结尾都有和读者做一个互动,比如和读者说一下为什么今天更新慢了,今天去做了什么,可能因为今天酒喝多了,更新要晚一点。真的很有诚意,不管真假,看到了,心就很舒服。

但还是想吐擦一下作者,这活脱脱的后宫文,是你自己想写,还是有读者拿刀子横在你脖子了吗?这么频繁,每章都要写一下。
接着我想说一下就是主角的后宫佳丽,那可真是十个手指头都数不完,当然里面有好些女主都是莫名奇妙就和主角好上的,真正花了心思写的,能够很好凸显女主性格的不多。我就挑其中几个重点聊一下。

名将之女灵珑,“那少女身穿白色长裙,体态婀罗,步履之间充满着清纯的韵律,”初次见面主角的第一印象,清纯之中略带一丝英气,但是灵珑的父亲被人所杀,她一心只想报仇。虽然灵珑喜欢男主,但是当她看到男主和别的女孩有了肌肤之亲时,她毅然决然走了。

主角其实是很爱她的,以至于后面还特意孤身去救她,为了她铤而走险。这里看出灵珑是一个专一,单纯但又有一丝女子气概的人,也是里面我最欣赏的一个女主。

唐蒙,男主的姐姐,这个姐姐虽没有明确说明是男主的妻子,但隐隐约约之中就已经透露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碍于世俗的眼光,不得挑明。唐蒙爱男主,一开始我觉得就只是姐弟之间的感情,但越看越觉得不对,这个姐姐不管弟弟遇到什么事情,都愿意去帮助他。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姐姐的丈夫,姐姐的丈夫是一个工于心计之人,他对男主的姐姐不好。而男主对姐姐则是千般好,万般好。可能正因为这种好越界了,所以最好故事的发展就是他们好上了。

最后想说的女主是嬴政的妹妹,瀛怜。初次见面觉得是一个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的女人,但这个女人却是帮助男主最多的人,帮助他巩固实力,开荒拓土,保护城墙的人。一个女中豪杰,也是豁达之人。

虽说写后宫确实很吸引人,不过我觉得频繁写了,会使一本好的小说掉了架子。不然,我觉得这本小说应该还是很受欢迎的,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裱惹勞娘*
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也就那样吧~~~~~~~~~~~~~~~~~~~~~~~~~~~~
三三
说实话,章鱼以前写的书也比较污,但还不想着一本这么直接,色狼笔记,我也是醉了……直接以开后宫为情节主线.....
套路深深深深深深
看看再说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 o •′ )╭☞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恋上书中的你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写自传。写得再好,再精彩。以第一人称写的虽然有代入感,但是不是每一位读者都有那感觉。果断弃书!😨😨😨😨😨
一笑醉千殇
这杯鹤顶红我第一个干了